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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点赞龙港这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一站式”解纷,让劳动者安“薪”

  龙港市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自2023年6月21日成立后,依托自身入驻龙港市民诉求服务中心的独特优势,持续加强与工会、调解组织、仲裁院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推动完善“工会+调解+仲裁+法院”的劳动争议多元联动化解机制,“一站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年多来,新城法庭已通过诉前化解劳动争议370余件,实现新收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24.3%。

  预防在先

  源头减少争议发生

  薪酬调整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放弃社保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力……在今年“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新城法庭联合龙港市总工会开展了“法治点亮劳动荣光”普法活动,企业员工围绕常见的法律问题纷纷向法官提问。

  自成立以来,新城法庭制定“一月一普法”计划,结合审判实务中发现的劳动保护问题,每月选定普法主题,联合工会、工商联等单位走入企业普法,累计开展专题普法10余次,覆盖各类企业员工1500余人次。

  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新城法庭深入推进劳动争议预警预防行动,以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为依托,统筹安排法官、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等人员定向联络14个工业园区,对潜在劳动争议及时“吹哨”,轻微矛盾及时调处、重大纠纷形成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应对。

  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新城法庭与工会、仲裁院等单位探索建立了联动监督机制,结合工作实务中发现的企业经营问题,发送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司法建议书等,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引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化解为主

  “调裁审”协同发力

  “谢谢法官、仲裁员和调解员。”当事人骆某某在收到9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后,连声道谢。骆某某于2023年5月7日到龙港市某包装有限公司工作。同月24日,骆某某在调试机器时受伤。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难以认定,骆某某遂申请仲裁,仲裁院最终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该公司对裁决不服,准备提起诉讼。

  新城法庭经沟通了解,发现该公司对劳动关系没有异议,但认为赔偿款金额过高。为此,经当事人同意,新城法庭将案件委派给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并发挥新城法庭、调解组织、仲裁院“一站式”服务的优势,三方多次“碰头”协商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

  “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新城法庭庭长刘崇领介绍说,新城法庭不断完善法官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由资深法官进行专题授课,同时安排法官与调解员“一对一”结对,及时解答调解员在矛盾纠纷调解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一年多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功化解劳动争议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68%。

  为强化裁审衔接,新城法庭与仲裁院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例通报等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劳动争议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沟通协调,推进欠薪案件联动化解、法治案例联合宣传、立案前释明沟通等工作。成立以来,已联合开展案件研讨会等活动10余次。

  诉讼断后

  推进专业化审判建设

  新城法庭以打造劳动争议审判专业化团队为目标,常态化开展业务研讨、庭审观摩、法官专业会议等活动,切实提升干警专业能力。

  为有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效率,新城法庭牵头构建劳动争议案件“立审执”联动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并深入探索劳动争议案件要素式审判,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一年以来,新城法庭集中审理龙港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约7天。

  在李某与薛某劳动争议一案中,李某在薛某的店铺工作时不慎受伤,后新城法庭依法判令薛某支付赔偿款10万余元,但薛某一直没履行。考虑到李某家庭生活困难,后续治疗还需支付不少费用,法官遂引导李某申请司法救助,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自成立以来,新城法庭与龙港市总工会联合探索涉劳动争议困难职工联合救助机制,在化解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现劳动者生活困难的,强化信息互通,及时进行救助提醒,引导劳动者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一年以来,累计司法救助3人,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4人次。

编辑:陈文雅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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