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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龙港市白河路(象湖路-通港路)二期整治提升工程(一标段:象湖路-西五街)-混凝土采购

来源:龙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HW-018-009

  项目名称:龙港市白河路(象湖路-通港路)二期整治提升工程(一标段:象湖路-西五街)-混凝土采购

  采购方式:库内询价比价

  预算金额(元):578736.40元

  最高限价(元):578736.40元

  采购需求:

  供应地点:龙港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供货完成(具体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是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库内企业。

  三.投标提交材料

  投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应材料,报价文件(详见附件)密封及加盖公章后一起递交。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00

  投标地点: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00

  开标地点: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工程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以上预算价包含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人工工资、运输费、泵送费、设备费、办公用材、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以上价格在合同期内不随政策、订货和供货时间、货物数量、市场风险的变化而变化。

  2、供货要求: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采购单位提前1天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无论白天、黑夜必须在接到通知要求的供应时间,把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且供货时需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保证商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3、供应商根据自身所供货品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4、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现场拆封,供应商需做好报价单密封保密工作。

  5、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须符合采购人标准,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标准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的规定。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付款方式:招标人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及采购人财务报销流程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支付当批次发票金额的100%给中标方;招标人收到本合同供货需求最后一批次的发票后,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7、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后附合同格式及报价文件。

  六、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按报价最低即优惠率最低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最低报价一样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该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评审都合格后,以抽签决定决定中标人),如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在第二阶段评审过程中都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报价次低者进入评审,依次类推。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中标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公告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无法向采购人供货的,采购人可以向第二中标候选人采购(中标单价参照原排名第一的价格执行)依次类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幢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16613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16613

附件下载:
  附件:合同格式
  附件:报价文件

编辑:钱贤豪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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