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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彩虹大道(鳌江四桥至高速口)改造提升工程-两侧环境整治工程(香林大道-高速口段)招标公告

来源: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招标公告

2023-B-GC-027-007

  一、建设单位: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彩虹大道(鳌江四桥至高速口)改造提升工程-两侧环境整治工程(香林大道-高速口段)

  三、建设地点:龙港市彩虹大道两侧

  四、建设规模:龙港市彩虹大道(鳌江四桥至高速口)改造提升工程-两侧环境整治工程(香林大道-高速口段)预算金额为1268902元。

  五、服务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六、工期:7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投标下浮率最高限价:8%(要求以0.2为一档报价,如8.2%、8.4%、8.6%...以此类推)

  九、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劳务服务名录库》库内单位。

  十、会议签到提交材料:投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应材料,投标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后一起递交。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十一、资料的获取:请择取单位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会议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城发采购部领取相关资料等。

  十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签到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0:00,地点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十三、评标办法:开启投标文件后以投标单位报的投标下浮率数值最大者(报价下浮后最低造价)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中标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若相同报价以抽球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四、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工程实际完成量的85%支付工程款(预付款按同比例扣回)支付方式:每月25日前申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委托的审价单位审核确认后,于次月30日前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进度款付至合同价(不包括未施工项目或价格调减造价)的85%时(并扣除暂列金额),暂停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结算资料经初步审核后并办理竣工结算经相关单位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支付过程中,供应商需出具对应金额的税务专用发票)

  十五、其他:投标报价文件格式及合同格式详见附件。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7-599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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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编辑:李甫仓 责编:金道汉监制: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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