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 主管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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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港市彩虹大道两侧绿地工程-景观照明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龙港市彩虹大道两侧绿地工程-景观照明采购
二、预算金额(元):337958
三、最高限价(元):297403
采购需求: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
4、合同履行期: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龙港市新闻网(http://www.lgxw.cn/xwzx/)上下载获取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照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电子邮箱707693501@qq.com。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8-24 15:0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八.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08-24 15:00
九.报价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六楼会议室
十.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3.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16613
传真: /
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258050113
传真:/
地址:龙港市彩虹大厦B栋601室
附件下载:
附件1:龙港市彩虹大道两侧绿地工程景观照明相关附件
附件2:龙港市彩虹大道两侧绿地工程-景观照明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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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贤豪 责编:李甫仓 监制:薛毓训